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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77206358/2021-4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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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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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4-13
一、慶元縣應急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編制縣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并推動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黨委政府要求,組織統籌、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負責監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調撥和縣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單位在關停或搬遷過程中的危險化學品及存儲設施和生產裝置處置情況。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并指導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17.組織執行上級應對災害指揮機構的指示、命令。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協調各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
18.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慶元縣應急管理局部門預算包括:應急管理局本級預算。
二、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慶元縣應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等。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總預算1965.81萬元。
(二)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預算1965.8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65.81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預算1965.81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9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0.41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871.5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85.14萬元,項目支出1009.11萬元。
結轉下年0萬元
(四)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965.8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65.8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萬元;支出包括:包括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9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0.41萬元。
(五)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65.81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490.55萬元,主要是項目增多所致。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95.4萬元,占96.42%、住房保障支出70.41萬元,占3.58%。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70.41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及下屬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事務886.29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的基本支出。
(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它應急管理支出(項)事務1009.11萬元,主要用于其它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5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71.5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85.1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它交通費用。
(七)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5.8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15.8萬元,減少37.97%,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情況,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0%,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2.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5.6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領導及兄弟縣市工作人員來慶調查考察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13.21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年度執行過程中,根據縣政府公車購置計劃批復情況,再予以調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3.2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及單位平臺租車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應急管理局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5.14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1.66萬元,下降1.92%,主要是堅持政府過緊日子,進一步壓減機關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慶元縣應急管理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慶元縣應急管理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領導用車0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慶元縣應急管理局專項公用類和發展建設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87.01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反映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支出。
1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應急管理(項)反映用于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演練、協調保障等方面支出。
1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它應急管理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外的其它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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