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明鑫礦山機械設備安裝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信息公開
發布時間:
2024-12-25 15:19
來源單位:
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編輯:
吳夢婷
點擊數:
公開信息 | 具體內容 |
1.案件名稱 | 寧波明鑫礦山機械設備安裝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生態環境賠償意見書文號:浙麗環賠〔2024〕19號。 |
2.損害調查結果 | 寧波明鑫礦山機械設備安裝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從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慶元分公司處承包慶元縣百花巖風電項目西區進場道路二標段工程,后于2023年4月份起進行施工,寧波明鑫礦山機械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現場負責人賀東升在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情況下,在慶元縣百花巖風電項目西區道路工程二標段超出審批范圍施工,改變林地用途。改變林地用途涉案山場林地總面積是54.8畝,其中商品林林地17.5畝,生態公益林林地37.3畝,按地類分喬木林地面積52.8畝,竹林地面積0.6畝,其他林地面積1.4畝。 |
3.鑒定評估結論 | 寧波明鑫礦山機械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在慶元縣百花巖風電項目西區道路工程二標段涉案山場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毀壞嚴重,森林的防護功能完全喪失,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受到嚴重損害,生態環境破壞嚴重。應該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
4.賠償資金組成 | 本案賠償義務人寧波明鑫礦山機械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應承擔生態損害賠償金額共計58.8019萬元,包括生態修復成本58.2317萬元和生態產品總值(GEP)0.5702萬元。 |
5.修復方案編制 | 直接修復。 |
6.案件結果 | 賠償金5702元于2024年8月6日完成繳納。 |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