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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21X/2025-6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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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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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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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6-18
慶元縣綠慶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要求審批<慶元縣大坑口香菇(共富)產業園項目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的請示》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慶元縣大坑口香菇(共富)產業園項目位于濛洲街道大坑區塊,項目用地面積約278畝,區塊范圍內地形中部高、四周低,主要為丘陵及山麓溝谷。產業園初步設置三個功能區塊,即:科研(種業)大樓、控溫培菌、控溫出菇,形成一產產業鏈全鏈布局發展,概算總投資約2.3億元。工程計劃2024年12月開工,于2027年12月完工。慶元縣農業農村局以《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404-331126-20-01-963834)對該工程予以備案。根據項目設計方案及圖紙,該工程需在大坑溪河道新建1座橋梁,同時占用大坑溪河道117m,改造大坑溪河道長度671m。
二、工程布置方案
原則同意慶元縣大坑口香菇(共富)產業園項目建設涉河涉堤平面布置方案。下階段應根據實際施工情況,進一步優化設計,如有重大設計變更應提前報我局審批同意。
(一)護岸擋土墻工程
園內沿大坑溪新建道路,沿道路新建Ⅱ型重力式路肩墻會占用大坑溪部分河道。護岸一、護岸二、護岸六、護岸七、護岸八段現狀溪流寬度5.3m~9m,溪流平均深度0.80m,溪流底高程408.87~399.77m。其中護岸擋土墻八K0+000~K0+084,護岸擋土墻七K0+000~K0+033,護岸擋土墻六K0+000處,新建道路護岸擋土墻共占用河道面積397.34m2,補償后溪流寬度5.1m~14.6m。
護岸擋土墻五K0+000~K0+175和護岸擋土墻三K0+000~K0+140為改河道一段;護岸擋土墻四K0+200~K0+556為改河道二段,現狀溪流寬度9.6m~12m,溪流平均深度1.04m,溪流底高程393.53~380.72m。共占用河道面積3853.26m2,改造后溪流寬度12m。
護岸擋土墻一~護岸擋土墻八共新建擋土墻2073m。
(二)橋涵工程
新建道路樁號K0+600~K0+617.04處新建1#橋梁。荷載等級:公路-Ⅱ級;橋面凈寬:1x凈8m。上部結構采用預應力砼(后張)簡支空心板;下部結構采用一字臺,橋臺采用擴大基礎。橋臺擴大基礎要求嵌入強風化層不得小于0.5m,橋臺基底承載力不得小于300KPa。
三、防治與補償措施
工程建設對河道行洪或堤防有影響的,應嚴格按《慶元縣大坑口香菇(共富)產業園項目防洪影響評價報告》(報批稿)的要求,落實相關的補償措施。按照"先補后占"的原則,應在河道回填、占用前先行實施或與工程同步實施新開挖河道、拓寬河道、加固堤防、退堤等補償工程,針對占用嚴重部位,因采取原地功能性補償措施,確保河道行洪安全、排澇暢通,新開挖的水域屬國家所有。
四、建設項目占補平衡情況
根據工程平面布置圖,該工程共占用水域面積4250.60m2,占用水域容積4908.42m3。該水域為大坑溪流域,屬于一般水域。
根據工程的補償措施,該工程共補償水域面積5648.60m2,水域容積6527.32m3。基本可滿足功能補償要求,能夠達到水域面積占補平衡。
五、防洪度汛
該工程應在非汛期施工,確需在汛期施工的,建設單位應制定切實可行度汛方案,報水利局備案,工程建設中必須加強同防汛、氣象、水文部門的聯系,掌握水情、雨情,確保人身、財產和設施的安全,工程施工期及運行期須服從有關防汛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六、施工組織
工程開工前,應將施工方案報水利局備案,如涉及破堤、臨時占用水域的施工方案應報慶元縣水利局審批同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棄置泥土、石渣、礦渣等抬高河床、縮窄河道的廢棄物。遵守河道禁止采砂規定,主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施工結束前建設單位應拆除河道內阻水設施,恢復河道原狀。
七、竣工驗收
工程建設期間,應接受縣水利局的監督、檢查與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前,應通知水利局參加。
慶元縣水利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