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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002658121D/2026-101043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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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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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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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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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慶政辦發〔2026〕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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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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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KQYD01-2026-0003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慶元縣關于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二十條意見》已經2026年縣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7月17日
慶元縣關于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二十條意見
為加快實現慶元縣農業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推動產業融合全鏈發展,健全聯農帶農機制,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加快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助力縮小“三大差距”,推進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經縣政府同意,結合慶元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著力推進農業穩產保供
(一)穩定糧油生產
1.對全年稻麥油復種50畝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220元補助(含省級補助)。
2.對全年稻麥油復種50畝以上且開展糧油作物輪作的生產經營主體,每年按實際輪作面積給予每畝200元的輪作補助(含省級補助)。
3.對同一生產經營主體稻麥種植面積200畝以上不滿300畝的,給予0.3萬元的額外獎勵;種植面積300畝以上不滿500畝的,給予0.5萬元的額外獎勵;種植面積500畝以上不滿800畝的,給予1萬元的額外獎勵;種植面積800畝以上的,給予2萬元的額外獎勵。
4.對一季旱糧和“三園”地間作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種植50畝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120元的直接補助(含省級補助)。
5.對在拋荒整治復墾耕地上種植50畝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種植稻麥的,給予每畝100元的額外獎勵;種植旱糧的,給予每畝50元的額外獎勵。
(二)規范現代健康養殖
6.對生豬年出欄不低于2000頭的規模養殖場,同比上年增長10%以上不滿50%的,全部增量部分給予每頭80元補助;同比上年增長50%以上的,全部增量部分給予每頭100元補助。上年生豬年出欄不足2000頭的規模養殖場,以2000頭為基數,計算生豬年出欄的增量。單個生豬規模養殖場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7.對在適養區內進行生豬生態養殖,符合土地利用和環保要求且年出欄50頭以上不滿500頭的生豬養殖場,按生豬年出欄量給予每頭80元補助。單個生豬養殖場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4萬元。
(三)保障蔬菜穩定供應
8.對在保障型蔬菜種植基地內連片種植非水生蔬菜單個品種達到50畝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每畝最高不超過600元補助。對利用大棚連片種植蔬菜20畝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每畝1000元補助。同一經營主體兩項意見不可疊加,僅可擇一享受一次。
二、著力升級特色產業全鏈
(一)推進食用菌產業提能升級
9.對在海拔600米以上栽培特色香菇,經立項規模1萬袋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每袋0.3元補助;對栽培灰樹花單季規模2萬袋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每袋0.3元補助;對通過“企業+農戶”方式帶動菇農栽培桑黃并包回收,當年累計新栽培5萬袋以上(單戶栽培5000袋以上)的企業,給予每袋1元補助。
10.對建設設施化出菇棚的生產經營主體,采用競爭性申報方式,經立項,建設高棚給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70元補助,低棚給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25元補助;棚頂電動開合式的菇棚在最高單價基礎上每平方米增加10元。
11.對購置已接種并通過控溫發菌定植的食用菌的生產經營主體,菌棒2萬袋以上且菌棒規格直徑8.5cm、長度37cm以上的,給予每袋0.2元補助。
12.對香菇無保水膜栽培規模1萬袋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菌棒規格直徑8.5cm、長度40cm以上的,給予每袋0.5元補助;菌棒規格直徑10cm、長度18cm以上的,給予每袋0.4元補助。
(二)推進甜桔柚產業延鏈補鏈
13.對新購置單果套袋設備并用于甜桔柚產業的生產經營主體,經立項給予每臺2.5萬元補助,單個生產經營主體補助最高5萬元。
14.對通過社會化服務組織進行甜桔柚無損糖度分選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每噸400元補助。
(三)推進生態茶產業賦能升級
15.杜絕高毒限用農藥、違規化學防治行為,對購置殺蟲燈進行病蟲害防治,集中連片面積30畝以上的生態茶葉示范基地的生產經營主體,經立項給予每盞最高不超過2000元補助;對在集中連片面積30畝以上的生態茶葉基地新建水肥一體化噴灌設施的生產經營主體,經立項給予每畝400元補助。
16.對集中連片面積200畝以上的生態茶園,實施道路硬化的生產經營主體,經立項給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50元補助。
三、著力提升農業服務水平
17.對主要農作物使用農用無人機開展病蟲害統防統治服務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給予每畝每次20元補助(單季最高補兩次)。
18.對提供水稻集中育秧100畝以上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水稻毯苗育秧給予每盤3元補助,水稻缽苗育秧給予每盤4元補助。對開展水稻機插50畝以上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每畝50元補助。
四、著力強化農業要素支撐
(一)著力推進化肥減量增效
19.對推廣糧油作物應用主推配方肥的生產經營主體,給予種植端每噸200元補助,給予批發端每噸10元的獎勵,給予零售端每噸20元的獎勵。
(二)提高農業保險覆蓋面
20.中央和省級險種:水稻完全成本保險保費,給予17%縣級補助;公益林綜合、小麥完全成本、玉米種植、油菜種植、能繁母豬、生豬保險保費,給予10%縣級補助;林木綜合保費,給予18%縣級補助;露地蔬菜保費,給予28%縣級補助。特色保險:食用菌保險保費,給予30%縣級補助;甜桔柚保險保費,給予40%縣級補助;新農綜保費給予50%縣級補助;生豬價格指數保費,給予60%縣級補助。
五、附則
(一)本意見規定的補助或獎勵適用范圍為在慶元縣依法經營、符合補助或獎勵政策的生產經營主體。
(二)生產經營主體可同時享受本政策和上級扶持政策。同一生產經營主體或同一項目,獲得本政策不同類別補助或獎勵的分別進行獎勵;獲得同一類別不同級別補助或獎勵的,按就高原則獎勵;同一類別符合我縣多項補助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三)屬于“非農化”“非糧化”的項目不予獎補。
(四)本意見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2025年慶元縣農業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扶持政策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慶政辦發〔2023〕55號)同時廢止。202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意見條件的可參照本意見執行。2025年已申報項目并實施但2026年尚未兌付的,按原政策執行。本意見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