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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2026-10104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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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4-13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浙政辦發〔2021〕58號)、《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浙民助〔2019〕134號)等相關規定,各鄉(鎮)、街道共批準2026年4月份特困人員232戶,233人,并經第三方評估,共發放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和照料護理費45.9萬元,其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用按照協議要求支付給照料服務者(詳見附件1)時補發2026年1-3月份基本生活費7.6萬元(詳見附件2)。
附件1:2026年4月份特困人員審批名單及供養資金撥款匯總表.xls
附件2:2026年1-3月份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補發名單及匯總表.xls
慶元縣民政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