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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MB1510301A/2026-10104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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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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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2-06
經慶元縣人民政府批準,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以掛牌方式出讓慶元縣竹口西區新城C-01-03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情況和指標要求:
(一)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名稱 | 地塊位置 | 土地面積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掛牌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增價 幅度 (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
慶元縣竹口西區新城C-01-03地塊 | 慶元縣竹口洋源區塊 | 96414.42 | 工業用地 (標準廠房) | ≥1.5 | 40%-60% | ≤20% | 50 | 5455 | 2728 | 50萬元的 整數倍 |
注: 1. 土地面積以實測為準;
? ? ?2.慶元縣竹口西區新城C-01-03地塊用于建設“以竹代塑”產業園,屬于小微企業園項目,項目建成后須整體持有;
? ? ?3.其他要求詳見規劃設計條件;
? ? ?4.人防設施建設要求詳見《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人防條件書》(〔2026〕1號)。
(二)控制指標要求:
地塊名稱 | 類型 | 容積率 | 土地產出 (萬元/畝) | 畝均稅收 (萬元/畝) |
慶元縣竹口西區新城C-01-03地塊 | 標準廠房 | ≥1.5 | ≥147 | ≥9.8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但不接受自然人參加掛牌出讓活動。
申請人競得地塊使用權后如在慶元縣范圍內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競買時需按照《關于成立新公司開發建設的說明》中的規定提交《擬成立新公司申請》,按要求如實填報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根據出讓結果,由新公司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材料與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補充合同并負責項目開發。
競得人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須與浙江慶元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慶元縣投資項目履約合同》。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登錄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瀏覽或下載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6年2月26日16:00至2026年3月6日16:00登錄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按掛牌出讓須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6日16:00。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掛牌時間為:2026年2月26日16:00至2026年3月9日10: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過程全程網上運行,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及書面競買報價。
(二)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利用科(政務服務中心509辦公室)負責接受咨詢。
(三)該地塊供地條件為現狀供地,地上、地下管線的遷移、地塊范圍內圍墻構筑等都不作為交地的前置條件。申請人可到現場踏勘掛牌出讓地塊的情況及周邊基礎設施情況。
(四)本次掛牌不設出讓底價。
(五)申請人須按照掛牌須知要求辦理數字證書,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應由競買申請人交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交),方可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六)掛牌成交后,買受人的保證金中相當于總出讓價款的20%部分轉為定金,其余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預付款。
(七)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銀行系統記錄到賬時間為準,其余時間均以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服務器時間為準。
(八)項目建設涉及地下空間砂石資源,受讓人應依法依規做好地下空間砂石資源勘查、綜合利用方案編制、開挖、運輸、堆放和價值評估等工作,其中項目產生的砂石資源多余量經價值審查后交由相關部門在浙江(麗水)生態產品交易平臺公開出讓。
(九)本地塊屬于小微企業園項目,符合工業項目“標準地”負面清單,不作“標準地”出讓。
(十)受讓人須制定小微企業園運營方案,運營方案中要包含產業準入、小微企業入園資格審查、生產經營用房出租價格等內容。運營方案經浙江慶元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運營。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慶元縣濛洲街222號政務服務中心509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8-6212015
聯 系 人:范先生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6年2月6日